宪法

May 20, 2026 · View on GitHub

0. 定位

本文是 CommonGround 内核的最高约束文档。

本文只定义系统本体、权力边界、默认法律效力与不可破坏的设计公理。它不记录历史迁移,不冻结实现形态,不描述具体集成流程,也不把临时实现技巧写成长期本体。

如果后续文档、实现或接口与本文冲突,应优先回到本文的公理重新审视设计;如果实现持续证明本文公理不成立,则应先修宪,再扩展实现。

0.0 第一性原理

CommonGround 严格遵循这一第一性原理:

Assume nothing beyond what constraints demand.

也就是说,系统设计与制宪本身,都不应假设超出最基本约束所要求的内容。

这一原则不仅约束系统设计,也约束宪法如何书写、解释与修订。宪法的每一次新增、解释与修订,都应被视为一次 minimum update:只在新约束、持续反例或长期冲突逼迫时,才向前多写一步,而不把局部实现偏好、临时 workaround 或上层策略空间提前冻结为根本法。

据此,本文遵循以下制宪原则:

  1. 只有系统成立与一致运行所不可缺之约束,才有资格入宪。
  2. 宪法只定义最小本体、权力边界、默认法律效力与不可破坏关系;实现、流程、部署、策略与临时技巧不得冒充本体。
  3. 凡主体、权力、归属、责任、失效条件与法律效力,必须显式建模;未被显式赋予之效力,不得自动成立。
  4. 条文之间不得互相抵触;每一条都必须可被下位设计、实现与审查直接验证。
  5. 在不破坏上位约束之前,宪法不得过早冻结可变实现形态;修宪必须由新约束、持续反例或长期冲突驱动;一切临时例外必须通过修正案显式声明。

以下所有宪法条款,本质上都是为了防御架构演进中的过度假设。

0.1 宪法修正案机制

宪法修正案是对本文约束的显式、可审计例外。

修正案可以在明确范围内临时放宽一些限制,也可以为了 PoC / MVP 验证临时加入额外假设。

修正案不得静默改变系统长期本体,也不得把临时实现技巧升级为默认公理。

任何修正案都必须写明适用版本或阶段、被放宽或新增的条款、临时假设、风险、退出条件,以及关联 issue 或决策记录。

在修正案声明的范围与期限内,修正案优先于本文对应条款;超出该范围后,本文恢复为默认约束。

当前没有生效中的宪法修正案。已退休修正案仅作历史审计记录,不优先于本文。

1. 内核定位

本编规定 CommonGround 作为内核的法定职责与边界。

1.1 CommonGround 是公共事实与因果协调内核

CommonGround Kernel 的法定职责,是为多 Agent 协作建立公共事实底座与可恢复的因果协调基础。

它负责登记可参与协作的正式主体,建立 durable work boundary,保存 Turn-owned 语义与关键因果事实,并为 pull-first 的恢复、观察与审计提供共同依据。

它不是 Agent 的大脑,不是业务编排器,不是部署系统,也不是消息总线。它不因此自动成为 Agent 私有记忆、业务策略或 runtime continuity 的默认承载层。

它不应夹带特定业务编排、拓扑偏好或自动流转假设。在本体层面,它提供的共同基础结构,是 Agent、Turn 与完整语义。

它不参与推理,不越权替 Agent 决策。它应保持“无形之形”,从而承载不同形态的 Agent 协作。

2. 法定本体

本编规定 CommonGround 的法定本体及其基本归属关系。

2.1 Agent 是稳定逻辑执行主体

Agent 是 CommonGround 中可被委托、可承担责任、可产生语义事实的正式执行主体。

Agent 的成立不取决于其底层由 AI、人类、服务、脚本、组织流程或混合系统承载。任何节点若要作为可被委托、可被授权、可被追责、可产生正式语义事实的主体进入 CommonGround,必须按 Agent 平面同构建模;人类节点不构成本体例外。

为避免产品、接口或部署语境中的歧义,下位文档可以将某些非对话式、非 prompt-facing、由确定性服务或受控后台系统承载的 Agent 称为 Service,例如 Admin Service。Service 不是 Agent 之外的新本体,也不引入新的主体平面;凡 Service 需要作为可被授权、可被追责、可产生 machine-authoritative effect 的主体进入 CommonGround,仍必须按 Agent 平面同构建模,并服从相同的控制边界、授权、审计与失效规则。

Agent 的身份连续性依赖其逻辑身份,而不依赖某个特定宿主、进程、容器、会话、工作目录或网络端点。

部署形态可以变化,逻辑身份仍可保持连续;但物理可达性、在线状态或最近活动,并不自动等同于执行权。

2.2 Turn 是最小 durable work boundary

Turn 是 CommonGround 中最小的 durable work boundary,也是一次工作、一次委托、一次交互或一次恢复闭环的法定边界。

每个 Turn 必须具有显式来源、后续控制权来源、生命周期状态、终局状态,以及与之归属的完整语义。

Turn 可以是长时的、异步的、可暂停的,也可以经由派生形成新的工作边界;它不等于同步 reply,也不因发起行为而自动把后续控制权授予发起者。

2.3 完整语义归属于 Turn

完整语义是某个 Turn 正式拥有的语义事实边界。

它承载该 Turn 的输入、当前 Turn 主动吸收的观察、过程中的正式记录、最终交付物与终止原因,使该 Turn 的工作过程与结果可被恢复、审计与追责。

完整语义必须按 Turn 归属,而不是按 Agent、宿主、视图、内容层或其他外部对象归属。

2.4 Turn 语义内容的二重性

Turn 承载的语义材料可以按来源分为两类,两类具有不同的 durable 保证义务:

跨 Agent 边界的交互 I/O(包括 root input、dispatch input、child bootstrap、child final deliverable、parent 对 child 结果的最终吸收、terminal final payload 与 request/reply 语义中的关键 I/O)必须被强制 durable 化,作为最小可恢复事实。这些材料同时承载责任、因果、恢复与审计,不属于 runtime 或 Agent 私有层的 transient 缓存。

Agent 在 Turn 内的公开工作过程记录(包括关键决策、主动吸收的观察、handoff 理由、验证证据、artifact 引用与失败原因)应以 best effort 鼓励上报到当前 Turn,但不默认成为 Turn completion 的必要前置条件。过程记录的缺失不应阻塞 deliverable 产生,也不应使已完成的工作自动失效。

本条不改变 Agent 私有内态(包括 LLM token-level reasoning、chain-of-thought、runtime-local scratchpad 与 session continuity substrate)默认不属于 CommonGround truth 的法律效力。

3. 控制秩序

本编规定控制权、执行权、派生关系与判断边界的成立方式。

3.1 发起不当然控制;控制权来源必须显式

发起一个 Turn 的主体,可以促成该 Turn 出生,但不当然取得该 Turn 出生后的推进权、停止权、恢复权或写语义权。

Turn 出生后,任何后续控制行为都必须回到该 Turn 的法定控制边界上判断,而不能由“谁先发起”自动推导。

Turn 的出生边界必须显式确立其后续控制权如何成立,或显式确立其后续解析机制。

Turn 出生后,不得因为实现偶然性、观察信号、历史可见性、调用位置或未建模的默认规则而隐式改派控制权。

若未来需要更复杂的委托、转交、仲裁或解析机制,它们必须作为新的显式制度进入系统,而不能靠实现惯例偷偷成立。

3.2 执行权必须临时、可验证、可失效

推进 Turn lifecycle 或 authoritative 地写入 Turn 语义的权力,必须由当前有效的执行授权保护。

该授权必须可验证、可失效、失效后不可复用,并与具体 Turn 的控制边界绑定。

执行授权失效并不当然证明整个 Agent 已死亡;它只意味着该主体不能继续以旧授权推进该 Turn。

3.3 能力不等于授权;能力语义不得被 kernel 冒名实现

能力描述某个 Agent 适合承担什么工作;授权描述某个主体被允许控制什么动作。

具备某项能力,不等于可以控制任意 Turn;能力声明、可用性、健康、接活意愿与其他观察信号,都不能替代正式授权。

若某项能力被宣称属于某 Agent,则该能力的业务语义不得由 CommonGround kernel 冒名产生。Kernel 可以保存 truth、验证边界并承载 Agent 发布的数据,但不得伪装成某个 Agent 自行回答其应由该 Agent 或其受约束集成主体闭环提供的能力语义。

3.4 Child 派生必须显式;child 不自动改写 parent

Turn 可以派生 child Turn,但派生关系必须显式记录为因果关系,并能够被后续 durable 地观察。

child 拥有自己的工作边界、生命周期、控制边界与完整语义。child 的完成不等于 parent 自动推进,child 也不得直接改写 parent 的完整语义或生命周期。

parent 是否吸收 child 的结果,必须由 parent 控制边界内的合法主体在观察事实后主动决定。

3.5 Kernel 记录事实,不代作策略判断

Kernel 的职责是稳定保存公共事实、关键因果关系与控制边界的显式状态。

Kernel 可以记录某个 Turn 已终结、某项授权已失效、某个 child 已完成、某个事实已出现。

Kernel 不代替上层主体判断某个结果是否满足业务条件、某个事实是否应被吸收、某个 parent 是否应恢复,或某个复杂协作策略是否已经成功。

3.6 人类节点不构成控制例外

来自人类、operator、界面、群聊、外部平台账号或受信入口的行为,若要推进 Turn lifecycle、authoritative 地写入 Turn 语义、改变控制边界,或产生其他 machine-authoritative effect,必须与其他主体行为一样,经由显式控制边界成立,并归属到可审计的正式执行主体。

人类来源、界面位置、平台账号、群聊上下文或受信入口本身,不自动授予控制权,也不自动产生高于其他正式主体的法律效力。

3.7 Kernel 不得解释 record payload

Kernel 可以稳定保存 record envelope(包括归属 Turn、actor、claim、写入顺序、内容引用与时间),但不得解释 envelope 以外的业务字段。

record payload 的语义——包括但不限于某个字段是否表示"批准""选择""证据成立"或"值得复用"——必须由消费者(当前 Agent、其他 Agent、Human、LLM-enabled Agent、外部系统、projection 或 Knowledge Team)在 Kernel 之外自行解释。Kernel 不应因为 payload 中出现了特定字段名或值而自动产生 machine-authoritative effect。

本条不禁止 Kernel 对 record envelope 做 schema 验证、索引或 projection;它禁止的是 Kernel 把 payload 内部的业务语义当作自身判断依据。

4. 法律效力秩序

本编规定系统中各类材料的默认法律效力,以及哪些效力默认不成立。

4.1 Projection 与 Push 的法律地位

时间线、状态面板、树形关系、等待对象、聚合视图与其他阅读视图,都可以存在;但它们是 projection,不是 kernel truth。

Projection 可以帮助理解事实,但不得反向定义事实。

同样,任何通知、doorbell、webhook、总线或其他 push 机制,都只能作为加速层,提示“有事实值得读取”;它们不能成为事实本身,也不能成为系统正确性的唯一前提。

4.2 旧 Turn 历史的默认法律效力

旧 Turn 的 semantic、context、feed、process record、中间 deliverable、观察摘要与诊断材料,默认提供 inspect、audit、reference 与共享观察的法律效力。

它们可以被当前主体读取、引用、吸收,用于理解上下文、恢复对当前 Turn 的判断或支持后续审计。

但除非另有显式建模,这些历史材料不自动产生 Agent 私有状态恢复、身份连续性证明、授权连续性证明、contract effect 或其他 machine-authoritative effect。

4.3 CommonGround 不被推定为 Agent-native memory 的默认真源

CommonGround 承载的是跨主体协作所需的公共事实,而不是 Agent 私有内在状态的默认真源。

面向用户的 session continuity、内部思考、长期记忆、runtime-local 工作内态,以及 reboot 后继续工作的私有 continuity substrate,不应被默认建模为 CommonGround truth。

这条约束不禁止 Agent 或 runtime 读取旧 Turn 历史作为外部参考;它限制的是 CommonGround 的默认真源地位,而不是上层策略空间。

4.4 Machine-authoritative effect 必须显式建模

若某项记录需要对当前 Turn、当前 contract、当前控制边界或其他正式关系产生 machine-authoritative effect,这种效力必须被显式建模。

它不得仅因被持久化、被纳入 semantic / context、可被程序化提取、能从历史中找到,或恰好处于某个承载位置,就被隐式推导出 authority、continuity、identity、authorization 或 contract effect。

显式建模约束的是法律效力的成立方式,而不是预先冻结唯一实现形态。

5. 释义与审查入口

本文只承载正式法条。

三平面的解释性展开见 02-three-plane-model.md;设计审查问题单见 03-design-review-principles.md